学生处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三助一辅”岗位考核以及2019-2020学年“三助一辅”岗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沪关院研﹝2013﹞119号)及《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办法(试行)》(沪关院研〔2015〕113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最后一个工作月的月度考核以及2019-2020学年“三助一辅”岗位设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
2018级学生的聘期结束时间为9月底,请受聘学生认真填写《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月度工作考核表》(附件1),经设岗单位负责人认定、签章后报送学生处易灿老师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应津贴。
二、2019-2020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申请
(一)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申报本学期“三助一辅”岗位,助管、助教和辅导员岗位须经审核同意后公开招聘,岗位津贴由学生处承担;助研岗位津贴设岗老师与学生处各承担一半;“三助一辅”津贴为每月500元,一年按8个月工作时间发放(本学年第一学期10-12月,第二学期3-6月,以及下一学年第一学期9月)。
(二)助教岗位设置一般要求本学年承担三门以上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需要助教协助上习题课、批改作业等。请相关教师在申请助教岗位时提供本学年排课表作为申请附件材料。
(三)2018年“三助一辅”岗位的上岗时间为10月,拟于10月上旬开展聘任工作,实习期为两周,协议期为一年。
(四)请各单位于2018年9月30日下午14点前将《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以及要求的附件材料送至明德楼105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yican@shcc.edu.cn。
(五)各岗位设置数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学年聘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