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开展我校学生2021年“自立自强之星”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潘树栋发布时间:2021-06-21浏览次数:70

各年级、本校各勤工助学用工部门:

    为激发我校学生勇于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将开展2021年“自立自强之星”人物评选活动,从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选拔一批工作认真、表现优异的同学,并以海报、微信等平台向全校师生展示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校广大学生中弘扬正气、树立榜样,培养我校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海关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承办单位: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二、活动时间

20214-6

三、评选条件:

1.本次评选活动面向2020-2021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积极参与学校和年级各类活动或学校勤工助学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表现突出,得到年级或用工部门的好评。

四、评选程序

1.候选人初选

自立自强之星”人物初选采取“个人自荐,年级或勤工助学用工部门推荐,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的方式来确定。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在412-16日通过登陆邮箱:scczlzqzx2020@126.com  (密码:scczlzqzx123)下载申请表并填写基本信息,年级(未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或用工部门(勤助岗位学生)填写推荐意见和盖章,25日前由学生本人将报名表扫描成电子版交至学生资助中心专门邮箱1471693092@qq.com,届时由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统一整理并进行审核。

2.候选人资格审定

    结合各年级或用工部门推送的候选人,校学生资助中心将在认真听取各年级或用工部门负责老师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收集、核实候选人基本资料,对其候选人资格进行最终审核。

3.候选人展示及终选

学生资助中心将设“自立自强之星”人物宣传专栏并通过海报,微信,易班等多种方式,向全院师生展示候选人真实的学习、生活情况以及感人事迹。我们将制作“上海海关学院自立自强之星”人物候选人风采录,结合校园投票和老师答辩(以老师现场打分占百分之八十,线上投票占百分之二十的形式得分前三者获得“自立自强之星”人物奖,前六者获得“自立自强之星”人物提名奖),最终评选出我们全校人自己的自立自强之星!

2021年秋季开学后,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将对我校“自立自强之星”获奖学生及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并作为学校学生学年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及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相关个人励志评选活动的候选人予以推荐。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