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关于报送2021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潘树栋发布时间:2021-06-21浏览次数:88

2021年毕业班辅导员及全体毕业生: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 15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 180号)有关规定,为做好中央部门直属高校2021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本次补偿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偿代偿含义

我校2021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二、报送材料

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如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证明(两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上海市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份)。

三、补偿代偿对象及享受代偿的地区

补偿代偿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和硕士)。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基层单位包含两类:

第一类是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指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企业等。在县城中学从事教育工作、县城医院从事医务工作和县政府派出街道(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工作等可以纳入补偿代偿申请范围,但不包括市辖区所辖的街道、社区(村)。

第二类是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主要指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因上述行业分布广、地区跨度大和流动作业性强,工作现场可以包含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政府所在地。

对于化工、电力、航天、邮政、交通、机械制造、冶炼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补偿或代偿申请人应出具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乡镇以下的相关就业证明,即上述行业工作现场不含县政府所在地。

通讯、金融、烟酒等行业不属于补偿代偿申请范围。工作单位或现场在县政府所属局委办等机关单位、地级市市辖区及以上城市所辖街道(社区)的,不在补偿代偿申请范围。

西藏自治区除拉萨市市辖区外可以报送。

四、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五、报送方式及时间

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两份和各班汇总表电子版于79日前由各班辅导员收齐交至和发至学生处易灿老师处,逾期不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规定,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本科生最高8000/每年,研究生最高12000/每年。国家对获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采取分年度补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补偿完毕。

(二)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系部在报送时应强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翔实。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对提供证明材料缺失不全的毕业生,通知学生及时补齐相关证明后再行上报,不能补齐的不予报送。

对存在选调分派等情况需要二次定岗以及虽不存在二次定岗,但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申请时应当出具能够证明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该材料需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对暂不能落实工作岗位或实际工作地点尚不明确的应届毕业生,本次无需报送,待材料补充完整后年底第二批报送。

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会在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上公布。

中西部艰苦地区就业的代偿补偿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跨年即不能申请,请中西部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积极申报,注意相关时间节点,切勿漏报。毕业班辅导员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代偿资助的宣传动员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时间要求,组织和帮助符合代偿资助政策的学生提出代偿资助的申请,做好代偿资助资格初审工作,确保申请材料上报及时准确,各项内容符合要求。

附件: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就业证明

3.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4.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一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系部汇总表

5.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