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学生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者:潘树栋发布时间:2021-12-16浏览次数:14

各年级、班级辅导员及全体学生:

    困难生认定工作是一切帮困工作的首要条件。请各年级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好本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今年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准备在2021-2022学年提出困难认定申请的学生。  

二、认定标准

按照《上海海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中的“第三章认定依据”执行。2021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330元。

如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上海低保标准,但是核减较大支出后,实际人均月收入低于上海低保标准的,可准予认定。例如,某生核减后的家庭人均月收入算法:

 实际人均月收入=(家庭年收入-每年重大支出)/家庭成员数/12个月

 每年重大支出一般可以包括:年医疗费支出、年欠债本息支出(不含房车贷等消费信贷)、非家庭成员的老人赡养年支出、子女幼儿园、高中就学学宿费年支出(不含高校、义务教育学段子女)、其它合理的重大支出等。

三、学生递交材料内容

1.《上海海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及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附件1),须由申请学生本人对该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签字,而无需民政部门盖章,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

2.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

3.用以表明特殊困难群体(含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等)、离异、亡故、残疾、大病等家庭类型的佐证材料据实提交,凡涉及项各提交复印件1份;(详见附件2

 注: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多准备一份《认定申请表》原件,待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时提交银行。

四、年级报送材料内容

1.由各班认定评议组填写的《2021-2022学年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2.由年级认定工作组填写的《2021-2022学年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3.由年级认定工作组填写的《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级认定工作情况》

注:

上述三份材料的书面版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105室,电子版发送至易灿邮箱;

对学生递交的材料,由年级留存一套复印件备案。

五、困难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一)学生填写申请信息,并递交材料(20211013日前完成)

申请学生如实填写《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信息并承诺签字,不需要当地盖章,然后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并在13日前将《认定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交给本班辅导员,班级辅导员负责及时收齐学生提交的困难认定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等工作。

 (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评议(20211020日前完成)

各班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范围内公示。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对提交困难认定申请材料的学生开展民主评议并填写《认定申请表》中的“民主评议意见”,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评名单报年级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三)年级认定工作组负责初审及公示(20211027日前完成)

年级认定工作组负责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评名单。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修改。年级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初评名单后,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本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通过之后,年级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填写《认定申请表》中的“年级审核意见”,确定本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并填写本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四)年级递交材料(20211029日前完成)

待年级完成认定评议及初审公示后,由年级将每位申请学生的《认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均一式一份)统一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五)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负责汇总

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负责汇总各年级初审通过的《认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在困难认定申请审核通过之前,原则上将不能享受国家和我校的各项帮困助学政策及措施。不准备申请2021-2011学年校内外各项资助措施的学生可以不申请本次的困难认定。

2.学校和年级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电话、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

3.申请认定学生要接受其他学生的监督和评议,应诚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同时对获得的资助资金做到合理使用,发挥资助资金的作用。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各年级应认真摸清本年级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情况,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学校将根据各年级今年实际认定的人数,安排本年度各项助学金及困难补助,请各年级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提交认定材料。超过时间节点的,将无法安排相应的资助名额。各年级提交表格前,应认真审核学生签字、认定等级勾选、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及日期填写情况。因相关内容缺失造成认定延误耽误相关奖助申请的,将无法补救。

附件:

1.《上海海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及认定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需提交材料说明》

3.《收入说明》

4.《上海海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流程图》

5.2021-2022学年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6.2021-2022学年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7.2021-2022学年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情况》

8.《上海海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