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辅导员、勤工助学用工部门和全体学生:
一年来,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在学生处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资助工作目标。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调动我校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学生资助骨干和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学生资助中心全体骨干及勤工助学的全体在岗学生。
(二)评选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的集体或个人方可提出申请。
1.校学生资助中心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过去一年时间里积极参与学生资助中心的工作;
(2)参评个人无严重违纪情况;
(3)参评个人成绩优良,学年内无课程不及格现象;
(4)参评个人或集体从事资助工作过程中表现良好,反响较好,受到学生处的充分肯定;
(5)参评个人或集体须在该年内整体表现良好,无重大过错。
2、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参评个人在岗时间超过三个月;
(2)参评个人每月工作时长不少于15小时;
(3)参评个人在勤工助学过程中表现良好,受到用工单位的充分肯定;
(4)参评个人成绩优良,所评年度内无课程不合格现象;参评个人或集体全体成员须在该年内整体表现良好,无严重违纪现象;
(5)参评先进须经岗位负责人提出,用工岗位负责老师推荐。积极参与资助中心活动,集体在职同学不少于5人。
(三)评选名额:本次评选名额全校共43名,其中学生资助中心12名,勤工助学岗位31名。学生资助中心已将名额具体分配至各用工部门(具体见附件1、2),请根据名额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四)评选程序:资助中心及用工部门接到通知后,负责老师须向学生集中传达本通知精神,岗位负责人组织勤助岗位个人及集体填写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资助中心组织学生骨干提交述职报告(附件2),经指导老师与资助中心秘书处评审、公示后送交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评定后,学生资助中心予以表彰。
(五)评选时间:12月1日至12月10日
二、表彰工作
(一)活动形式:上海海关学院学生资助中心表彰大会
(二)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21日周二下午14:00-17:00,学生活动中心二楼舞厅
(三)参加对象:全体勤工助学在岗学生、资助中心全体骨干、各年级组长、辅导员等。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集体)推荐名额岗位分配表、推荐表
2.2021年度学生资助中心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名额分配、个人(集体)述职报告
3.学生资助骨干和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和表彰实施办法